机械工程分院是学院教育教学业务的执行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负责分院教师队伍和辅导员(班主任)队伍建设。
2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,制定分院专业发展规划与课程建设方案,起草、修订、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。
3、负责制定分院学期开课计划,布置教学任务,落实任课教师;监督、检查各教学环节教学情况,组织开展分院期初、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。
4、负责分院各类考试的组织、实施与管理工作;落实教务处安排的其它考试工作,包括委派监考、阅卷教师,组织报名、监考教师培训与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;做好学生成绩的登录与考试资料存档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安排和落实分院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,切实保证实验、实训、实习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时数和效果;负责毕业论文(设计)的布置、指导、答辩及成绩评定与审核。
6、组织开展教材(讲义)编写与教材建设工作,做好教材的征订、发放工作。
7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,申报教学研究立项,引导教师在教学领域里进行改革与创新。
8、负责分院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,构建分院学科梯队,制定专业带头人、骨干教师培养计划,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。
9、负责分院教师授课日志的检查,工作量及学生缺勤记录统计工作;班务日志的检查,记录和意见反馈工作;相关教学材料的回收与建档工作。
10、负责分院学风建设工作,加强学生日常学习行为和纪律的教育与管理。
11、负责分院教风建设工作,结合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,落实分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。
12、负责分院学生的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,协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。
13、完成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安排的其它教学工作。
14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。
1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