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院长领导下,履行机械工程学院分管职责范围内工作,主持学院日常工作。其职责是:
1、 副主任协助分院院长开展工作。分管实训教学、实训基地管理。安排、实施、布置分院实训教学及管理工作范围内事务。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。
2、负责制订有关实训教学、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教学文件、参与制订分院年度工作计划、发展规划。
3、负责对实训教学工作的布置、检查和总结。组织进行实训教学的听课、评课,检查教案、教学进度及收集学生与同行的反馈意见。指导、帮助教师提高实训教学水平。
4、负责组织教师技能提升训练,提出相应进修送培计划。负责教师挂职锻炼及新入职教师企业实践。
5、负责省财项目的申报与管理,督促省财项目按时供货与验收。
6、负责实训耗材的申报与采购,确保实训耗材开学前准时到达。
7、负责分院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组织分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。
8、配合分院院长完成分院年度预算申报工作。
9、配合分院院长完成分院社会服务各项工作。
10、完成分院院长安排的有关工作。当分院院长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,副院长代理分院院长履行负责全面工作的职责。
11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。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