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副书记1人,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实践委员各1人
岗位职责
团委副书记职责
1、负责分院团委的日常工作,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,配合团委书记研究确定分院团委的工作任务。
2、协助团委书记拟定团委的工作计划,检查、督促、总结团的工作,并在完成各项任务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深入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,组织经验交流。
4、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,带领学生学习党团知识。
5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组织委员职责
1、整理和保管团员档案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。
2、搞好团员统计,按时收缴团费和办理团员接转组织关系。
3、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和办理接受新团员手续。
4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5、统计参加活动人员名单。
6、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填写。
7、入党申请书的收集和整理。
宣传委员职责
1、了解分院团员的思想状况和要求,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、制度和计划。
2、组织分院团员学习党团的基础知识,如团课学习等。
3、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。
4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如办板报,墙报和活动阵地等。
5、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。
6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社会实践委员职责
1、组织策划寒暑假及其它志愿者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2、积极开展省、院团委发文的相关团内活动。
3、在各项活动过程中负责照相、摄影、文字记录等。
4、针对团员学生的思想动态,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5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